上海市垃圾分类
条例规定
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该《条例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。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,这也将意味着上海最新垃圾分类标准有了新规定。
垃圾可分为四类:湿垃圾、干垃圾、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。湿垃圾也可叫做厨余垃圾。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,废塑料等。有害垃圾也称危险废物,乱丢会造成环境污染。除以上三种垃圾外,均为干垃圾。
垃圾分类我先行
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,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洲。垃圾分类、垃圾减量是建设绿色美好家园的重要途径,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。
生活垃圾分类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一件小事,因为需要我们付出的仅仅是举手之劳,但生活垃圾分类对于我们来说又是一件大事,因为我们这一行为是提升社会文明道德的重要工作,是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,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崇高事业。
树立“垃圾分类,从我做起”的观念,积极参与“垃圾分类,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表率”的行动!从自我做起,从身边做起,从现在做起,人人动手,净化环境。每个人带动家庭成员把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垃圾从源头分开,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投放,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生活习惯;自觉践行“光盘行动”,从源头减少厨余垃圾产生;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一次性消费品,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生成总量,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,让我们的家园更环保、更和谐。
为积极响应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号召,大力倡导低碳生活,做改善环境的先行者、做保护环境的践行者,在此,我们倡议:
一、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的新理念。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区分“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湿垃圾、干垃圾”等概念,熟练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。
二、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。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,需要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,减少生活垃圾产生,自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,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。
三、坚持践行垃圾分类的好行为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,履行社会责任。美德贵在坚持,实践重在行动。让我们在践行垃圾分类中,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人。
四、努力争做垃圾分类的好公民。响应和参与垃圾分类,是讲究公德、讲究文明的体现。我们既要做好信徒、也要做好公民,在垃圾分类活动中践行文明行为、营造优美环境,携手共建“科创、人文、生态”的现代化新上海。
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、建设美丽中国的基本要求,是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。我们倡导的口号是:行善惜福、倡导环保;垃圾分类,从我做起。
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文明、更进步!让我们行动起来吧!